美国旅游商务签证的介绍

2018/01/12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申请美国商务签证当然要比免签证要复杂,免签证入境在来美国飞机上填张单子就好了,不注意的后果却是很麻烦。免签证入境是在1986年的移民法修正案所开始,基本条件是:

1、与申请旅游商务B-1,B-2签证同样理由者;

2、持有允许免签证入境国家护照;

3、在入境前填了申请表格;

4、搭乘承诺载运不准入境者回到原居地的航空或船运公司者;

5、不会构成美国安全局损害者;

6、 以往未曾违反免签证规则者;

7、 持有双程机票或船票者。

免签入境不属于任何非移民签证类,但是与商务旅游的B签证相类似。根据美国领务官员手册B签证的宗旨在供应或文化,社会利益交换或者经济交流,也就是旅游和商务者的签证,持证人在原居地仍保有长期住宅,到美国来属暂时的旅行,并不从事专业或非专业的工作。B签证虽分为B-1的旅游,及B-2的商务两类,同样的特点为:

一、在短期留美期间到期后回国;

二、具有回到原居地或第三国的许可;

三、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保证在美国的费用。

B签证停留期间不得超过1年,延长可以不超过6个月。所谓商务是五花八门,除了工作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

美国设定免签入境的目的第一在于投挑报李,因为部分国家一向给美国免签的优惠,增加美国旅游的收入,使有意在美国投资的外籍人士可以比较方便的到美国来,美国公司与其外国分公司员工的联系更为便利,减少美国 驻外领事馆人员办理签证的负担有意到美国来访问的外国人也减少排长龙的等待时间。免签入境得到美国商务部和旅游团体及空运协会的全力支持。

一般而言,免签入境实行以来是非常成功的。美国国务院把免签来美作为主要宣传的工具,吸引各国的游客和商务旅游者到美国来。由于免签施实的成功,部分美国领事馆对于合乎B签证者都一律以免签告之,不想发B签证,国务院再三通知领事馆不发B签证给合格的外国人是不对的。

免签入境的决定权在于入境口岸的移民局人员,及移民局在入境处的最高层职员,如果认为当事人不合免签入境的资格,则可以当场遣送回原居地,不需要经过移民法庭或者更高级移民局官员的批准。

总而言之,如果有意在美国停留超过九十天的旅程,最好申请商务旅行的B签证,一方面B签证的停留时间可以较长,第二B签证可以转换其的非移民签证,还是有所选择,第三,万触犯了移民法,B签证可以有较多的法律途径可以申请,不像免签入境只有被驱解出境一途。

万一因为种种原因免签入境者遭受驱解出境,所能作的法律选择不多,特别是在1996年新移民法上的快速驱解出境的条文实行后,拒绝入境和实际上被驱解出境的时间非常短促,对任何法律上的抗辩准备都不足的。

被驱解出境的免签入境者,依法在出境后5年之内不得申请来美国,所以在5年之内申请来美的机会不多,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首先要申请一份,要求美国领事馆加以考虑,领事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理会,如果当事人的违反事项很轻微,例如90天停留期的逾期在不注意的情况下所犯,或者不了解免签入境的性质,或者申请人品格端壮,到美国停留短期有合理的理由,也许可以得到申请其他签证来美的机会,完全要靠美国领事的好恶了。

不过免签入境,也发生了很多问题,例如免签证国旅客的护照大量流失,遭到非法人士的盗用,单单1998年度就有超过十万份免签证国旅客的护照丢失,大部分的护照都到了企图入境美国的不法集团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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