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401(K)计划的前世今生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2013/03/18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田向阳、张磊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

美国401(K)计划是政府、企业、个人三方为员工退休养老分担责任的典型制度设计。迄今为止,401(K)计划整整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它从美国企业养老金体系中处于次要地位、补充性的养老计划快速崛起为无可替代的中流砥柱,根本原因在于其顺应经济结构转型的潮流,契合企业养老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税收优惠政策是401(K)计划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发达而健全的资本市场是401(K)计划发展的第二推动力。401(K)计划也不负众望,在促进美国经济发展、推动金融结构变迁、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支付的财政压力等方面贡献巨大。

由于独特的机制设计、管理原则、运作模式,401(K)在国际养老保险制度中独树一帜,对全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巨大。本文主要从美国401(K)计划起源、发展历程、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总结、寻找其对中国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启示。

一、401(K)计划内容、类别及管理模式

(一)401(K)计划简介

401(K)计划取名自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国内税收法》第401条第(K)项,也称为“现金或递延安排”(CODA)计划。401(K)条款适用于私人企业及部分非赢利组织,其目的是鼓励企业雇员增加长期养老储蓄资金,主要优势在于税收优惠政策,不仅雇主缴费能获得税前扣除,雇员缴费也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只有当个人账户资金被取现或退休领取时,雇员才缴费税款。因此,401(K)对雇员来说具有税收递延的效果。

401(K)条款规定,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个人账户,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不超过一定限额的资金存人该账户。企业可配合缴费(可缴可不缴),但是一般说来,大部分企业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的资金。计入员工个人退休账户的资金,员工在退休前,一般不得领取,这笔钱可用作投资。企业向员工提供至少3种以上不同的证券投资组合,员工可任选一种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完全归属员工401(K)账户,投资风险也由员工自己承担。员工退休后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既取决于缴费额的高低,也取决于投资收益的状况。当员工退休时,其401(K)账户资金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和转为存款等方式使用。

美国《国内税收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对401(K)计划的发起、缴费、投资和领取等各环节都制定了明确规定,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运行管理和监管体系。401(K)计划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参加条件。雇员要年满21岁,至少为雇主工作1年,且未参加集体协商养老计划。

2.非歧视原则。不得优惠高薪职员,实现员工普惠制。

3.允许贷款。在任何年龄下,账户持有人都可以从该计划中贷款,但必须在5年内分季度偿还贷款。

4.困难取款。困难取款不需要偿还,但一年内不能向计划缴费且应承担取款的代价——所得税及10%的罚金,困难取款仅限于支付本人、配偶或被抚养人的医疗费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学费;购买主要房屋等特殊用途。

5.不得提前提款。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从个人账户中领取养老金:年龄大于59.5岁、死亡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发生大于年收入7.5%的医疗费用;55岁以后离职、被解雇或提前退休。一旦提前提款,将被征收高额强制性罚款。

6.便携性和转移性。在更换工作时,员工对其401(K)账户有多种处理,既可以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企业(假定新企业也有401(K)计划),也可以将账户资金转至个人退休账户,或者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7.领取规定。当雇员年满59.5岁,可以从账户领取养老金;当雇员年龄年满70.5岁,必须开始从个人账户中取款,否则政府将对应取款征税50%。

(二)401(K)计划的类型

当前,美国401(k)计划存在四种类型,分别为:传统型401(K)计划、安全港401(K)计划、简单401(K)计划,罗斯401(K)计划。

1.传统型401(K)计划

传统型401(K)计划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雇主可自行选择代表雇员缴费、匹配雇员缴费、或两者兼而有之。企业缴费的权益可设定一个确权期,即雇员必须达到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获得这些缴费的权益。传统型401(K)计划需每年进行非歧视性检测。此外,还要向监管部门报告5500表[1]。企业雇主可以根据商业景气情况改变每年非选择性缴费(无论雇员自己是否缴费,雇主均按照每位雇员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雇员的账户缴费)的比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2.安全港401(K)计划

安全港401(K)计划规定雇主一旦缴费,所缴金额即归雇员完全所有。安全港401(K)计划不像传统型401(K)计划受制于众多复杂的税收规则,包括年度非歧视性检测。在安全港401(K)计划下,雇主每年必须做出匹配缴费或非选择性缴费的安排。安全港401(K)与传统型401(K)计划均适用于任何规模的雇主。

3.简单401(K)计划

简单401(K)计划帮助小企业为雇员提供便利高效的退休计划,它主要适用于雇员在100人以下的雇主,且雇员在上一自然年度的报酬至少为5000 美元。简单401(K)计划不受制于传统型401(K)计划的年度非歧视性检测;与安全港计划类似,雇主每年必须做出匹配缴费或非选择性缴费的安排,雇主一旦缴费,所缴金额即归雇员完全所有。

4.罗斯401(K)计划

与上述401(K)计划在税前缴费不同,罗斯401(K)计划允许参与者以税后收入缴费,但投资收益和领取资金时将免税。雇员可同时拥有罗斯 401(K)计划和传统型401(K)计划,但两个计划之间不能现金转移。如雇员工作变动,罗斯401(K)计划可转移至罗斯个人退休账户。

(三)401(K)计划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401(K)计划主要受到美国劳工部和国内收入署的监管,主要监管法规为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和《国内税收法》(IRC)。ERISA法案是为了保护私营退休金计划参与成员利益而设计的,规定了参与计划的资格、权益归属、基金管理、为DB型企业年金计划提供担保。根据ERISA法案,合格年金计划必须通过年金合同或者信托方式来实现。企业可设立退休金管理理事会或选择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来管理退休金计划。 IRC法案对雇主缴费和雇员缴费的上限做出明确规定,针对提前取款、借款、困难取款、不取款等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惩罚性措施。

美国的养老金管理模式,除了强调“受托人责任”和“谨慎人原则”外,法律和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并没有太多的约束。目前,企业雇主普遍把投资决策权交给雇员个人,以避免承担过多的“受托人责任”。具体而言,401(K)计划的管理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企业确立计划方案与目标。企业作为401(K)计划发起人,通过对企业雇员状况统计、投资结构等问题的调查分析,或通过咨询外部专业机构,确定计划方案框架。

二是设立“受托人”。企业可以委派个人、集体组织或委员会作为受托人,全权负责401(K)计划的组织实施,使其运作完全符合计划参与者的利益。美国劳工部负责监督受托人履行责任的情况,以确保退休金计划经营上的稳健性和退休金给付上的安全性。

三是选择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退休金管理方式分为“混合式”退休金安排和“分离式”退休金安排。雇主可以选择不同的退休金管理方式。一般大型的 401(K)计划经营者可以提供“混合式”退休金安排,集养老计划设计管理、帐户管理、资产托管以及投资管理等主要服务于一身,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总体费用水平相对较低。因为美国退休金市场专业分工非常细致,雇主(受托人)也可以选择不同的专业机构提供“分离式”服务,但各项服务都需要单独收费,费用相对较高。

美国私人养老金市场非常发达,专业分工特别细致,除了产品提供商以外,各个专业领域配套服务机构众多,如提供计划投资咨询、计划行政管理以及审计等服务,不同机构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降低服务成本,确立各自的比较优势。服务商主要有托管人、行政管理和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第三方管理者、员工教育、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律师、会计师等。

四是制定投资菜单。受托人通过对市场上的投资工具、雇员风险偏好等因素进行分析,并根据专业投资机构的建议,挑选出至少3种以上的证券投资组合供雇员选择。证券投资组合产品提供者有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主要提供的产品有共同基金、集合投资基金、可变年金/固定年金、保证收入合同、雇主股票和自选经纪帐户等。

五是沟通交流与信息披露。在整个计划运行过程中,受托人还负有与计划参与者沟通交流的义务,以及准备各种书面材料、召开成员大会、接受咨询等职责,并负责编制定期报告和披露信息,每年还要向美国劳工部上报养老计划的财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