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如何申请转绿卡

2016/06/15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采用美国L1签证申请转绿卡是常用的途径,美国L1签证如何申请转绿卡?关于这个问题,美国认证协会北京代表处分析如下:

L1签证到绿卡的过程

跨国公司经理从申请L1签证起,一年后申请绿卡,这是移民美国的捷径,相比于投资移民有优势,不需要近百万美元的投资,也没有两年临时绿卡的限制。

基本法律规定

L1跨国公司经理移民法律规定,移民局审核有关申请的法律标准也没有变得更为严苛。移民局批准申请的时间也增快。法律规定移民局应该在30填内批覆L1申请。同时,L1申请报给移民局后,只要材料符合要求,就可以在两个星期左右批覆,最快的三天就会批下来。

至于跨国公司移民申请,移民局通常需要80左右批覆,但一般会在四五十天左右批覆,也有的三五天就得到批准,不过这应属于例外。

在说了上面的一番话后,我们现在来看看有关L1和跨国公司经理的基本法律规定:

关于L1的申请

L1为跨国公司经理(L1A〕或专门技术人员(L1B)在美的非移民工作签证或身份。申请L1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在美国以外的公司或企业(以下简称“海外公司”)担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

2、海外公司必须是指占有50%的股份。假如两家海外公司均占有50%的股份,此美国企业即为两家海外公司在美的合作企业。而两年海外公司均可派遣经理人员来美工作。 与中国大陆公司法不同的地方是:

1)在美国成立公司不需注册资本,只需缴纳州政府规定的注册费用。

2)美 国的公司美元经营范围的限制。一般说来,公司可以经营法律允许的任何商业活动(但银行、金融、专业公司如律师、医生除外)。同时,美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也不 必与海外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持一致。比如说,中国大陆的总公司经营房地产,美国的分公司完全可以经营中餐馆、加油站,甚至书店。

3)申请人必须是为了管理在美企业而调职来美,这一点往往是申请L1A和以后申请移民成功的关键。

4)申请人来美的目的必须是担任经理、主管一级的职务。不过,申请人在美国分公司的职务不必与总公司的职务一致,比如说,在国内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者,可以来美担任总经理一职全面复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5 申请人的工作经验与学历须足以担任经理、主管等职务。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最好能提供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经理、主管一级职务的聘书。总公司最 好能出具一份任职证明,说明申请人任职、提升的过程。值得一提的是,并非大学毕业生才要资格担任经理一职,凡是在总公司担任过经理一年以上者,均有资格提 出申请。

6)申请人必须说明在工作结束之后即离美返国,同时也可提出职业移民申请。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意愿”,L1身份既是临时工作签证,申请人就必须说明在工作结束之后会回国述职。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在申请中提出这一点即可。

与此同时,移民法规定即便L1经理提出职业移民申请,也不会妨碍其L1身份。由于此一规定,美国领事馆在审批L1签证申请时,不得以移民倾向拒签,即便申请人明确表示出其移民美国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