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L1签证的四个务必和四个不必

2019/08/16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Administrator

  美国L1签证是给跨国高管或者经理人的一种工作签证。随着EB5投资移民的涨价,越来越多的国内商业人士逐渐考虑以工作的形式入境美国,以便日后申请绿卡。因此,L1签证就成为了企业高管的首选。那么,申请美国L1签证有哪些必要和不必的条件呢?

  美国L1签证申请的“四个务必”:

  第一、务必要有一年以上的国内公司高管经历。L1A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中有且至少有一年是在该公司任职高管的经历,并且是全职高管的工作经历。

  第二、务必要赴美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因为是跨国高管的人士调动,所以申请人不仅需要在国内公司是高管,入境美国后也从事高层管理工作。

  第三、务必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L1A签证的申请不只是美国公司的事情,L1A申请中必然关联一个国内公司,且该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必须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第四、务必要有经营场地。对于新成立的美国公司而言,如果要为申请人提交L1A签证的申请,那么在递交申请的时候,美国公司必须已经有经营场地可以随时开展工作。

  美国L1签证申请的“四个不必”:

  第一、不必要求美国公司的业务与国内公司的业务领域是一致的。

  第二、不必要求申请人是国内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者公司的股东。

  第三、不必要求最低投资额,注入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所在的行业。

  第四、不必要求申请人语言水平也就是英文流利度。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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