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美国L-1签证全面解析

2018/05/28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Administrator

美国L-1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它是针对那些在美国已经设立,或者准备设立子公司丶分公司和关联企业的跨国公司需要调派高级管理人员赴美国工作而设立的。被调派到美国工作的申请人必须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丶经理或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它可以分为多次往返签证或一次性签证。另外,母公司在美国,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公司的经理也可申请这类签证。它的特点是: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

申请美国L1签证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签证本身,越来越多的聪明的企业界人士,如同做生意一样,他们非常敏锐地直接关注到L1签证的实质:可以轻松地进入美国。

美国L1签证期限

美国新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新公司的L-1 先批准一年,条件好的公司会批准三年,之后可以作延期。每次延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美国老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老公司的L-1 批准两年或三年,之后可以作延期。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的规定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目前没有行业方面的限制,不过,凡是在美国热门行业更受欢迎一些。此类签证的申请,美国移民局重点考察的是两方面的内容:合格的公司关系和真实的雇佣关系。

一,合格的公司关系

公司关系是此类签证的特殊要求,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按照美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被派遣人员持L-1签证在美国工作期间,中国公司和美国分公司必须一直在进行商务活动,同时,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必须有明晰的附属产权关系。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只需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国内人员就能够申请L-1签证

1丶中国公司对美国公司拥有50%的股份或者美国公司拥有中国公司的50%股份;

2丶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分公司股权,并控制着分公司;

3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不到一半的分公司,但事实上控制着分公司。

4丶美国公司或者中国公司的投资双方应在其共同的某企业(即母公司)中各拥有50%股份;

5丶派遣人员的公司对派遣人员管理的公司有效控制权。

二丶真实的雇佣关系

申请人和中国公司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申请人必需能提供公司工作时间丶所在职位丶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对于在美国新设立的公司,雇主还必须证明美国公司有从事商务活动的适宜场所--提供办公室租约,有能力支付申请人在美国工作的工资,并且能够开展美国公司在美国的经营活动。

三丶有关中国公司情况是否合格的问题

很多美国L-1签证申请人都非常关心自己所在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及有关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否合格的问题。其实,公司注册资金多少不是主要问题,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的公司也可以申请美国L-1签证,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公司审计报告上显示的公司资产有否超过500万人民币,年营业额是否在500万人民币以上,而且公司有交一定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母公司在美国,子公司在中国,当中方要派工作人员申请L-1签证时,美国政府要看美国母公司的年营业额有多少,前一年的利润有否在50万美元以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成立跨国公司逐渐成为公司扩展其商业活动的手段之一。越来越多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并且派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赴美进行发展及推广业务。 L1签证就是给在美国开设关联公司的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签证。如果美国公司正式运行超过一年, 管理人员就可申请绿卡,从而移民美国。

公司和主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国内的母公司成立1年半以上。

2)美国的子公司注册并审核成功。

3)国内的母公司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以上(可以临时增资)。

4)国内的母公司近2年处于正常经营纳税状态,年营业额500万以上,越高申请成功率越高。

5)主申请人需要在母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并且是公司占51%及以上或者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例如经理、总监、主管、会计师、工程师等。

以上是申请L1签证的必备条件,若是不满足不建议客户操作此业务,因为一旦开始操作便会产生费用,如果申请不成功则会浪费资金。如果客户提交资料我司律师审核后会做出成功率评估并告知客户。